近日“妄议中央”引起了公众关注,成了社会热词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对“通过信息网络、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书籍、讲座、论坛、报告会、座谈会等方式,妄议中央大政方针,破坏党的集中统一”作出了明确的纪律处分规定。然而却有部分人误读或被人引导误读。实际上这一规定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。
首先,我们应该清楚的是“妄议”不是禁“议”,而是禁“妄”;“妄议”的是党的大政方针;具体表现是通过信息网络、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书籍、讲座、论坛、报告会、座谈会等形式发表妄言、妄语;产生的效果是破坏党的集中统一。就如原南宁市委书记的余远辉为南宁市广大党员干部上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党课妄议打虎拍蝇:“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审查,两天啥都招了,没有点骨气和意志。”又如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与中央相悖的言论:“你们追回国资还不是上交国家,跟你们有X关系?……你们就是告到联合国还是得转回到我这儿,中央还是得靠我们干活。”“对这些人,不管有罪无罪,硬判都要判。”等等。这些妄言妄语看得让人心惊胆寒,这还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吗?党如果不把这些害群之马清除,不从严治党,如何向群众交代?
其次,这条规定是对党员的要求,并不会堵塞社会言路,不会影响社情民意上达中央。之所以如此规定,对党员如此要求,是因为党员受到组织的规范和约束,不“妄议中央”是对党员的党性要求。从情理上来说,决不允许党员吃着党的饭,却用力砸党的锅。党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党组织的形象,党员公然发表与中央相悖的言论,将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信誉,特别是担任领导干部的党员公开发表与中央相悖的言论,将严重扰乱社会视听,造成混乱;从党员党性来说,“妄议中央”是不相信党、不认可党、不拥护党,没有党性的表现,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表达不同意见建议的要求和渠道,这样做有违党章要求。《条例》如此规定就是要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,从严要求党员,提高党员党性修养。
再次,禁止“妄议中央”是对民主集中制的坚持。党的民主集中制辩证地处理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,既通过民主给党员干部留下了保留个人不同意见建议的空间,也通过集中保证了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顺利贯彻和落实。如果“当面不说、背后乱说”,“会上不说、会后乱说”,“台上不说、台下乱说”,不但损害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损害了党内民主,损害了团结统一,而且会助长“小人”作风,促成“小人”当道,妨碍中央各项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顺利贯彻和落实,最终贻害群众。禁止“妄议中央”就是要党员干部坚守底线,充分发扬党内民主,保持党的健康纯洁,确保党的长治久安。